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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粤发[2006]14号:关于授予陈进娣同学“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的决定

文章所在栏目:团粤发 点击数:8110 更新时间:2006/7/12 14:23:20

陈进娣,女,19岁,云浮罗定市廷锴纪念中学学生,校优秀学生干部,罗定市优秀共青团员。2003年陈进娣不幸患上了乙状结肠癌,同年11月进行了结肠切除手术,并进行了6次化疗医治。陈进娣家境贫寒,在她治病期间,共青团罗定市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她捐款5万多元。2004年秋 ,陈进娣以优异成绩考入罗定市重点高中廷锴纪念中学。陈进娣同学品学兼优,在廷锴纪念中学读书期间,热爱集体,热心公益,学习成绩优秀,经常在学习、生活上关心帮助同学,深受老师和同学的欢迎。20058月,陈进娣病情再次发作,进行了肿瘤切除手术。20063月以来,陈进娣病情不断恶化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陈进娣毅然提出并说服父母同意,在自己死后把有用的器官无偿献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,并将遗体无偿捐赠给科研机构。

 

陈进娣同学是新时期广东共青团员的优秀代表,是学习丛飞精神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,她所表现出来的自强不息、顽强拼搏、好学上进、奉献社会的高尚品质值得全省广大共青团员学习。为表彰陈进娣同学的崇高精神,共青团广东省委决定授予陈进娣同学“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。

 

团省委号召广大团员青年以陈进娣同学为榜样,开展向陈进娣学习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活动。学习她积极乐观、与病魔顽强作斗争的坚强意志;学习她好学上进、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;学习她乐于助人、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“爱国、守法、诚信、知礼”现代公民教育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“我与祖国共奋进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,积极开展向陈进娣学习的教育实践活动,大力倡导中华民族助人为乐、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,进一步团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二○○六年六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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